资产经营管理处领导班子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者:杨爱军发布时间:2012-09-24浏览次数:496

资产经营管理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

 

          资产经营管理处成立于2008年,由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学校行使经营性资产出资人的相关职权,下设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和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其中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分别在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对学校对外投资股权、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相关工作。房地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校经营性门面房的相关管理工作,在实际没有房屋产权管理的情况下,房地产经营管理办公室仍然积极、认真负责地开展全校门面房的安全、房租管理工作,积极规避学校的相关风险。

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促使我处在成立之初就极为重视廉政建设,并依据《东南大学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从相关责任体系完善、各项制度的建立及规范、监督等方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下结合我处部分具体工作实际汇报如下:

一、扎实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模范遵守各项规定

1、思想上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我处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思想上、源头上高度重视反腐倡廉责任制的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2、我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东大委[2008]51号)文件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处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在每周召开的处党政联系会议上不断的、经常性的强调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在安排处相关工作时将反腐倡廉相关要求一并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坚持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坚持做到反腐倡廉建设“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真正建立反腐倡廉责任制网络。处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校党政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的同时,能够认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讨论决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

我处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均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在20082009年度均已按要求进行述职述廉并如实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我处每年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处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在全资、控股企业中支付个人费用,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处领导班子也不断强调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中的不可避免的礼尚往来。直到现在,处领导班子坚持做到从来不乱吃喝,从未接受过下属企业的吃请;从未收受下属企业的礼品,且由于坚持已经形成了良好的氛围,未有下属企业前来送礼。

4、处领导班子定期积极组织党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集中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在全处党员和骨干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夯实全处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

二、积极建立各项制度,规范各种经营行为

1、我处自成立起即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处务公开,定期召开处党政联席会、处全体人员会议。对事关学校全局、校办企业改制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报题召开。会议召开前有秘书专门征求议题,并由党政负责同志确定后递交会议讨论。产业干部人选任免、人事调动、大额资金使用、奖惩、派往改制企业的董事监事以及改革改制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初步意见,并报学校产业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机构批准后执行。

2、严格教育收费管理,无乱收费行为,未设立“小金库”。

1)学校经营性门面房的对外租赁及收费均严格参照市场行情定价,统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门面房的对外租赁收入比上年增长19%。这是经过艰苦的工作得到的成绩,是来之不易的。

2)大学科技园所有的房屋均已统一定价,取消了原有的所有优惠价格,学校参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享受一定优惠折扣的,均依据重新制定的《大学科技园房屋租赁优惠办法》执行。规范收费管理的同时,所有房屋租赁合同均在校法制办的指导下修订,从多方面规避了学校的财务、法律风险。

在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做法上,拟产业化的技术成果或专利,首先要经学校进行知识产权界定,然后进行资产评估,并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与合作各方洽谈转让价格。相关文件均聘请学校法制办专业人士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商业计划、院系意见、法律意见、公司组建方案等在大学科技园管委会会议上汇报、答辩、票决,同时依据《公司法》和《东南大学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决定向公司委派兼职董事、监事的人员。

3)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在校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决策下,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学校相关企业改制与否、出让与否、关门清算等是这几年的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今后办公室将在经资委(股东会)的领导下开展好管理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产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规范处领导班子成员在参股企业中担任董事、监事的相关行为。作为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处长主动放弃其担任董事获得的相应费用。

4、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要求,有序开展。为完成企业改革改制任务,学校成立“东南大学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确定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改革改制中的重大问题,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企业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有序进行。东南大学企业改革改制的主要决策必须通过“东南大学企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重大问题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企业改革改制领导小组成员涵盖了学校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使企业改革改制能充分发挥学校各个方面、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相关决策能够得到迅速、准确的执行。

在处理股权转让相关工作时,我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计、评估,办理报批手续,在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以挂牌的方式公开进行,沿用了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的审计评估的中介机构,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学校国有资产不流失。

我处尽管成立时间较短,但处党政领导班子从一开始就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处相关工作中的重要性。过去2年中,我处不断强化廉政责任体系的完善,不断出台各项制度以规范各项经营性资产管理行为,同时积极协助学校纪委处理相关企业的有关问题,如301厂、榴园、交通设计院和华宁监理公司等,切实有效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处全体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精神和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促进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资产经营管理处

                                 OO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