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3号 东南大学产业党工委委员会议议事规则

发布者:沐扣晓发布时间:2019-01-03浏览次数:647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产业工作委员会

产业党工委[2018] 13


东南大学产业党工委委员会议议事规则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产业党工委委员会议议事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校党委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产业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一章 议事原则

第一条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决贯

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第二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党工委委员会议议事范围的重要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条 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党纪履职尽责严格遵照校党委的决定部署落实,严格按照权限、规则和程序办事。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党工委委员会议议事范围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学习传达中央

和学校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方案。

(二)讨论决定产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规章制

度及相关工作。

(三)讨论决定党工委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廉政建

设情况报告和学习培训计划。

(四)讨论决定党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机构设置、变更、撤

销。

(五)讨论决定所属党总支的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任免。

(六)讨论决定各支部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审核和批

复。

(七)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年度发展计划,并对发展预备党员进行复审,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表决。

(八)研究需由党工委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议题确定

第五条 会议议题由党工委委员提出由党工委办公室汇总后,报党工委书记确定。

第六条 党工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党工委书记会议沟通酝酿后,提交党工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 党工委委员会议的议题、时间和地点除因特殊紧急情况临时召开的以外应由党工委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全体党工委委员。

第四章 会议召开

第八条 党工委委员会议定期举行原则上每两月举行一次如遇

特殊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九条 党工委委员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工委书记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党工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 党工委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表决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十一条 党工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需向党工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请假。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之前提出委托会议主持人或其他委员在讨论中汇报但不作为表决意见。不能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擅自委托非工委委员出席党工委会议。

第十二条党工委委员会议执行回避制度。议题凡涉及到本人及夫妻

系、直属血缘关系、近姻近亲关系的利益问题时有关成员应回避。

第十三条 党工委委员会议实行会议签到制度党工委办公室应派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案。

第五章 落实督办

第十四条 对未能出席党工委委员会议的委员会后由党工委办公室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大议事情况的讨论结果。

第十五条 党工委委员会议讨论形成的决议、决定由党工委书记审阅后签发。

第十六条 党工委委员会议的决议事项,由党工委书记决定是否予以公开。

第六章 纪律要求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守党内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

第十八条 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工委委员会议议事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 党工委委员会议议事和决定情况经党工委书记批准公开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本规则于20181213日经党工委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产业工作委员会

                                                20181213